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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11-04 22:32:50 来源:盘龙历史网

  全国抗战开始时,两党军队主要是在战役上的配合。在敌军长驱直入、国民党军败退之际,八路军挺进山西前线,首战平型关,歼敌1000余人,取得全国抗战后第一个大胜利。接着,八路军配合国民党军保卫忻口、太原,在同蒲路北段和正太路上沉重打击敌人,掩护国民党军退却。太原失陷后,国民党军南撤,在华北以国民党军为主的正规战争结束,以八路军为主的游击战争转为主要地位。

  八路军遵照党中央制定的战略方针,展开于晋东北、晋西北、晋东南、晋西南,对占据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之敌取四面包围的战略态势,从而初步形成了以山西为主的敌后战场。随后,开辟了华北、华中敌后战场。敌后战场形成之后,在战略上积极配合和支援正面战场。

  毛泽东对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原因作过精辟分析:“国共之再合作,就是从共同的利益中产生出来的,民族危机已到最高深度,日本帝国主义要灭亡我们;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这个矛盾成为一切问题的根据。”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根本因素,是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迫使两党都重新审视和转变了自己的国内政策。所不同的是,我党政策的转变是坚定的、彻底的,国民党政策的转变是动摇的、不彻底的;我党政策的转变是全心全意为着人民,国民党政策的转变则主要是为自己的统治。

  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之初,国内政治局面也一时出现了民主、团结的新气象。国民党承认各党各派的合法存在,给我军发薪饷,并供给部分子弹,允许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办报和发行书刊,释放了许多政治犯,修改了一些反动法令和颁布了一些有进步意义的新法令,召集国防会议、国民参政会,并成立国民参政会常务机构,吸收部分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参加政府的抗战工作,制定了抗战建国纲领,甚至还公开拒绝和驳斥日本的所谓“共同防共”。

  我党对国民党内外政策方面的显著进步作出积极评价,制定了同国民党长期合作的方针。毛泽东指出:两党长期合作的基本政策,是“互助互让”。所谓互助,是两党都要发展,都要巩固,不可损人利己;互让,则是两党彼此作出必要的、积极的妥协。

  抗战时期,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同时并存,并有其一致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统一性与独立性是辩证的统一。我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执行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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