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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爆!孟小冬和梅艳芳的分手费高达40万人民币

2020-11-04 22:33:32 来源:盘龙历史网

  分手 两败俱伤

  梅孟真正分手的时间,当在1931年7月,是在6月5日梅兰芳第三次率团赴香港演出结束折回上海,参加了6月9—11日三天杜月笙祠堂落成典礼返抵北平以后。

  其时,又有一件使孟小冬心寒而难以忍受的事情出现了。小冬听闻梅党中几位中坚人士和亲友,曾为梅的家庭纠纷,多次集会商讨抉择,想要帮助梅在“福、孟”之间作一决断。在众说纷纭难以肯定的情况下,梅党中魁首冯耿光就像拍卖行里的拍卖师一样,举起他手中的木锤“一锤定音”。

   他要梅舍孟而留福,所持理由很简单,他说:“孟小冬为人心高气傲,她需要‘人服侍’,而福芝芳则随和大方,她可以‘服侍人’,以‘人服侍’与‘服侍人’相比,为梅郎一生幸福计,就不妨舍孟而留福。”他这个说法,把那些拥孟论者列举的冬皇优点,什么梨园世家、前程似锦、珠联璧合、伶界佳话等等,全都压了下去,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不敢再赘一词。

  不过这一次孟小冬没有马上跑回娘家,也没有不告而别再去天津茹斋念佛,而是在一天晚上,孟约梅作了一次开诚布公的谈话,要求分手,梅自然不肯。孟说:“冯六爷不是已经替你作出了最后选择。他的话你从来说一不二,还装什么糊涂。”最后,孟很坚定地说:“请你放心。我不要你的钱。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

  梅见孟小冬去心已定,话又说得那么刻薄,知道事难挽回,也就不再强留,但全身软而无力,便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至此,梅孟前后四年有余的支离破碎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画上了失败的句号。劳燕分飞,各奔东西,这次事件标志着梅兰芳和孟小冬两人的最后分手。梅孟仳离,恐怕没有赢家,其实是两败俱伤。当年还有不少梅孟戏迷为之一掬同情之泪。

  这年夏秋之交,孟小冬拜访了结拜姐妹姚玉兰,姚此时已是上海大亨杜月笙的姨太太。姚让杜月笙出面给在北平的梅兰芳打电话,告知小冬要在上海请律师,正式离婚。杜的意思是让梅兰芳拿笔钱出来,算作离婚补偿,从此与孟脱离关系。大亨开口,梅兰芳不敢得罪,一口应承给4万(折合今天人民币至少40万)。为付这笔钱,梅兰芳把他心爱的北平无量大人胡同的花园住宅卖掉,并于1932年全家迁居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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