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东吴的军事制度:世袭制是主要军事制度
东吴的军事实力仅次曹魏强于蜀汉。东吴降晋时有兵二十三万。蜀汉降魏时带甲士十万二千。东吴比蜀汉兵力多了一倍。《三国志》记载四大豪门中朱家的朱桓就有“部曲万口”。父死子代的领兵制是东吴特有的制度。
孙权江东霸业的建立离不开江东大族的支持。加上江淮一带盛行的私兵制。东吴军队虽然实行和曹魏一样的世兵制,同时也实行独具特色的世袭领兵制。世袭所领之兵来自私家部曲和吴主授兵、给兵。东吴将领所领军队有世袭领兵权,但无所有权。故领军将领死后如无子弟或子弟有罪不得赦免时,东吴政权可将其世袭所领的军队收回。东吴将领所领世袭之兵占东吴军队总数多少目前无法考证,但估计比例应该很大。如《三国志·孙皓传》“凡十一王,王给三千兵。”《韩当传》“授兵两千,骑五十匹.”周瑜死后吕蒙领其部众四千。《全琮传》“授兵数千人,使讨山越。。因开募召,得精兵万余人,”《朱桓传》“迁荡寇校尉,授兵二千人,部曲万口。”陆逊死后其子陆抗领其父部众五千。东吴的这些豪门将领往往集地方军事、政治、经济大权于一身。与曹魏的错役制不同,由于东吴采用世袭领兵制将领对士兵有很强的控制力,所以士兵家属可以随军。东吴只需领军将领的家属作为人质就可以控制军队,而不像曹魏那样还需要士兵家属做人质。孙权就曾讥讽曹魏的错役制“及离闲人骨肉,以为酷耳。”东吴在施行世袭领兵制、授兵制的同时还施行奉邑、复客制度。在授兵的同时还划定军赋食邑,赐赏有功将领私属佃客。如曾赐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正是有了这些制度,所以东吴将领非常热衷攻打山越、蛮夷等少数民族,不但可以扩充兵源,还可以增加奉邑和私人佃户扩大家族势力。
kk历史网相关阅读推荐
三国时期曹魏的军事制度:军队为最高权力者控制
东汉末年为何发生群雄割据?揭群雄割据的历史原因
三国和东汉末年有何区别?两朝代是属于同一时期?
本文标题:三国时期东吴的军事制度:世袭制是主要军事制度 - 文史百科
本文地址:www.lishi5.com/news/4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