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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春节休假约1个月 民国春节不放假

2020-11-05 00:07:20 来源:盘龙历史网

  民国:春节不放假

  追溯到民国初年,不论是除夕还是大年初一,政府各个机构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时,若是发现有公务员不在岗,这个人可能就要下岗了。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宣布废除旧历改用国历(公历),并决定把公元1912年定为中华民国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为民间习惯使用农历,仍然把农历正月初一当做传统“新年”,所以袁世凯上台以后,便把农历正月初一即传统“新年”改称“春节”。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又再次颁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历,废除农历。为了雷厉风行贯彻这一命令,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就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

  著名作家老舍,曾在北京一所小学做校长。春节时期,学校照常上课。大过年的,他只能抽出两个小时回家探望。母亲见他回来了,以为能陪她过年,哪知老舍说一会儿还得赶回学校。母亲一愣,叹口气说:“走吧!”老舍虽然心里难过,可还是要赶回学校。途中,他看见街上那么热闹,想起母亲在家那么冷清,泪水便迷了双眼。

  可见,即使作为一校之长,老舍也没有宣布春节放假的权力。尽管政府企图用行政手段来制止民间过年,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于是,民间便出现了“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的情景。

  政府虽大力提倡国历,可公历新年,只有政府机关相互拜年,民间则冷冷清清。反观春节时民间却热闹异常,许多商人在春节时也关门谢客并贴上传统的春联。国历在民间也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社会日常生活还是沿用农历。各军政机关和学校对国历是“表面上尚能遵用”,而商业结算、发付工资等一般社会生活均沿用农历。

  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觉得这种违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终于开始允许春节放假了。

  1928年张学良东北易帜,中国实现了名义上的大统一。统一之后的国民政府显然没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训,不仅重申春节不准放假,而且决定结束两种历法并行,欲彻底废除农历,以显示其“革命”的决心。

  1934年的春节是2月14日,2月13日正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季羡林在日记里写道:“明天是旧历年初一,今天晚上就是除夕。对于过年,我始终拥护,尤其是旧历年,因为这使我回忆到童年时美丽有诗意的过年的生活。”

  1930年1月2日国民党的《上海党声元旦特刊》发表《推行国历废除旧历的工作》,也承认国历推行艰难,“习俗相沿,积重难返”。鉴于此,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农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从此,民间又可名正言顺地过农历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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