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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村委换届选举方案(2)

2023-03-18 16:00:22 来源:盘龙历史网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推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担负起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责。

  (2)选民登记。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志愿登记制度。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确定并公布选民登记的时间,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组织村民主动到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对行动不便的老、病、残人员可由登记工作人员上门登记,逐一确认其参选意愿。对外出务工人员,应及时依法告知,无意参选的可不纳入选民登记;有意参选但无意返乡的,严格执行委托投票规定。选民登记工作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名单应在正式选举20日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选民参选率达到90%以上。

  (3)候选人提名。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候选人。实行“海选”(即无候选人,由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地方,可不提名候选人,采取直接选举。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提倡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成员候选人,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都有1名以上妇女成员。

  (4)选举投票。选举前要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正式选举时应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条件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5)宣布选举结果。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6)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海选”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海选”是保障群众政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在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地要根据同步小康“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指标体系的要求,统筹谋划,科学确定“海选”比例,确保到2020年村民委员会的“海选”率不低于80%。“海选”率已达到指标要求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稳步提高,力争实现全面“海选”。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实现交叉任职,应立足实际,不搞“一刀切”。

  2.居民委员会选举。

  (1)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选举领导小组主持进行。候选人由十人以上选民联合提名、居民小组提名或选举指导小组提名产生。

  (2)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户派代表(1人)或每个居民小组推选的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票数过半,方可当选。

  (3)倡导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一人一票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强化措施,确保居民委员会“直选”率在上一届的基础上稳步提升。居民委员会“直选”参照民政部制定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执行。鼓励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

  3.后续重点工作。

  (1)工作承接。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等,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健全内设机构。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在5日内召开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人民调解、治安护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福利、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委员会及妇联、团支部等群团组织。

  (3)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1个月内,应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按照《贵州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黔民发〔2016〕23号)相关规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完善规章制度。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尽快制定工作目标,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4月至5月

  选举工作全面结束后,各县级换届选举指导机构要及时统计有关数据,填写工作报表,完成书面总结,并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归类存档。市(州)在县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后,要统一组织换届选举检查验收,验收内容要按照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分解量化,检查验收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2017年4月10日前,市(州)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情况完成全省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省政府,并召开全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方案还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规范选举竞选行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一场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举,各地要为选举创造良好的环境。候选人或竞选人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集体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行为的发生。

  ——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由第九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全程监督。积极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监督员的方式。发挥民间力量监督作用,提倡由本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等组成选举观察小组等,对选举进行全程观察和记录,作出客观评价,为化解争议和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提供参考依据。

  ——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对群众来信来访,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要畅通信访渠道,严格登记、受理、告知程序,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审查终结制,并向信访人出具书面信访处理意见。要坚决避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重大突发性信访事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疏导思想、回应诉求,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村委换届选举方案(三)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17]26号)和鸡西、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鸡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广大农村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切实选出政治素质强、带富能力强、群众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有理想信念和大局意识、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有公道之心和正派作风、有责任担当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带领发展、带动民主、带出和谐的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增强村级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强力推进“1253工程”,实现晋位赶超,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村党组织班子的职数、结构和候选人基本条件

  1、职数设置。村党组织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委员共3-7人组成,一般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5-7人,具体人数由乡镇党委根据各村规模大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情况予以确定。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依照法定程序“交叉任职”。

  2、村党组织班子结构。新提名的村“两委”负责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要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村“两委”负责人的比例。坚持老中青结合,其中,村“两委”负责人要以40岁至50岁为主体,新提名的村“两委”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村“两委”班子中应至少有1名35岁以下成员,少数民族村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年龄结构要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是党员的可推选进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女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村要达到一定比例。鼓励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应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之间还不宜有近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政治素质强、带富能力强、群众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有理想信念和大局意识、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有公道之心和正派作风、有责任担当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带领发展、带动民主、带出和谐的人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现任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负责人、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村医村教、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推选村干部,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换届选举。对本村党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从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下派干部、包村干部以及在本地成长的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中推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①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②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⑤上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⑥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⑦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⑧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⑨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三、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1月末,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5日)

  1、建立组织机构。组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组织部牵头抓总,负责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党委也要建立相应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实行干部包村,下派指导组驻村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下,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

  2、调查摸底。各乡镇党委要提前派驻工作组,逐村入户搞好调查摸底,以软弱涣散村、经济落后村、宗派复杂村、信访集中村、治安混乱村为重点,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广大党员群众对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对可能出现非法活动和非组织活动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逐村分析研究,逐村制定预案。摸清村党组织班子现状、发挥作用情况以及班子成员不适合或不胜任现职底数,摸清外出群众和党员底数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思想动态,做好群众代表的推荐和身份确定工作。对软弱涣散村要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村党组织要摸清并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党员人数,报乡镇党委批准,经党员大会通过, 报组织部备案,在村屯显著位置、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公示,阳光操作,便于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党员因下列5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党委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该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同时,按照《党章》及党内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时在本支部活动,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离任审计和任期考核。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由市、乡纪检(监察)、农经、财政等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开展村“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问题,审计结果应当在村党员大会应参会党员名单公示10日前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未完成审计工作的村,不得进行正式选举。乡镇党委要开展村“两委”班子任期考核,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全面考核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三年规划、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村干部履职表现,考核结果作为推选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双级管理”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一般”档次的村党组织书记,不能提名为本届村党组织换届的书记人选。

  4、制定方案。各乡镇按《密山市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七项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

  5、组织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办班、举办讲座等形式,培训乡镇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市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

  6、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宣传册(单)、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和手段,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候选人资格条件、程序步骤和纪律要求为重点,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依法参与选举能力,形成正确导向和良好舆论氛围。乡镇党委要把宣传动员工作做实做细;村党组织要强化宣传,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二)选举工作阶段(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10日)

  结合我市基层实际,本次换届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两推一选”是指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报乡镇党委备案;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在新当选的委员中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批准。

  1、制定选举办法。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选举办法,明确选举方式、候选人资格条件、党员和群众推荐程序、组织考察等内容。村党组织要在乡镇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下,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办法,上报乡镇党委审批同意后,向党员群众公布。选举办法主要内容为: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办法;选举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选举纪律及其他有关事项。

  2、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无记名投票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2/3,会议有效。群众推荐与党员推荐具有同等效力,累加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票数量,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的基本流程:一是清点实到人数。工作人员对照应到党员名册(村民代表名册),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实到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可进行下一环节。二是公布推荐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三是公布推荐数额和结构。四是从乡镇驻村工作组成员中分别指定监票人和计票人。五是投票推荐。按照先党员推荐后群众推荐的顺序,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秘密填写推荐票,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村民代表不能重复投票,只能以党员身份在党员大会上投推荐票。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推荐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工作人员按照自己的意志代写。六是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七是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依据得推荐票由多到少,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上报乡镇党委。

  3、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乡镇党委依照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司法、法院、检察院、民宗、卫计、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预备党员、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和不得被提名的“九类人”,一律取消提名资格,审核认为不应(不宜)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要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乡镇党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组织实施考察,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将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要选择村屯显著位置、人员密集的地方,便于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党龄、文化程度、家庭成员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党员和群众举报,乡镇党委应及时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上报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镇党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在请示和批复过程中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预备人选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人选从其余得票多的被推荐人中产生,重新组织资格审查、考察、公示。

  5、公开承诺。乡镇党委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围绕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进行竞职承诺,并签署《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事前承诺书》;结合本村实际,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政等方面,提出任期目标和主要措施,进行履职承诺;围绕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工作作风差、党员群众满意度低、上级组织考核不称职、没有履行好竞职、履职承诺事项等情况,进行辞职承诺并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乡镇党委负责对承诺内容审核把关,组织候选人签订承诺书,并向党员群众公示,严禁不切实际、不正当承诺。

  6、党员大会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个阶段分为筹备组织、大会选举、请示批复三个环节:

  第一环节:筹备组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在乡镇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下,扎实细致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村党组织要研究起草工作报告,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有关事宜。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印制两套选票,一套使用、一套备用。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会党员发出书面通知、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要设立秘密划票处(划票间)。重点村难点村要布置必要的录像、拍照设备。乡镇党委可协调公安部门向重点村难点村派出警力,维护现场选举秩序。

  第二环节:党员大会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一是工作人员对照应到会党员名册,清点实到会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

  二是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三是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四是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五是分组讨论,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分组讨论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监票人由党员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六是党员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符合人数要求,会议有效,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通过并宣布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是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严禁不正当承诺,由乡镇党委负责审核把关。

  八是组织选举。①分发选票。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②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③选举人秘密填写选票,无记名投票。因不识字或其他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实到会有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④清点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⑤统计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

  九是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得票情况。

  十是主持人宣布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或者缺额人选接近应选名额,经过多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同意,也可不再另行选举。选举结果与乡镇党委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致时,可直接宣布当选结果。如不一致,在乡镇党委同意后,方可宣布当选结果。

  十一是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持人。主持人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从新当选委员中推荐。

  十二是党员大会休会。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议程为:①会议主持人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双级管理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一般”档次的村党组织书记不应被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②无记名投票选举。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委员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③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批准。

  十三是党员大会再次复会。主持人宣布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

  十四是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第三环节:报告批复。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其中,委员报乡镇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组织部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0日)

  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种文件、文字材料、影音视频等相关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将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2018年1月20日前上报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后续阶段

  乡镇党委在深入细致地做好退职村干部和其他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规范完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信息库,建立村干部档案,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九项工作。

  1、以增强村“两委”班子成员致富带富、为民服务能力为重点,抓好新任职村干部特别是新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

  2、以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为重点,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注重依法推选党员担任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选拔优秀驻村民警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

  3、以提高集体积累、人均收入、村容整洁度、社会和谐度为重点,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研究制定任期责任目标和三年工作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4、以严格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重点,加强“三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

  5、以严格村干部日常管理为重点,健全规范日常坐班、轮流值班、代办服务、教育培训等制度,解决村干部走读空岗、作风漂浮、能力不强等问题。

  6、以严格村干部考核为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规范述职述廉、离任审计、任期考核等制度,推广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把评议考核结果与报酬待遇、评选表彰挂钩。

  7、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为重点,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制度。


本文标题:2017村委换届选举方案(2) - 历史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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